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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07-7-23 15:34:00 信息已经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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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市劳动保障局关于阳江市农村青年技能培训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阳府办[2006]8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市劳动保障局《阳江市农村青年技能培训工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实施“广东省百万农村青年技能培训工程”,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步伐,是省委、省政府作出的重要决策。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张德江同志亲自为工程命名并作出重要批示,黄华华省长也作出重要批示。按照省的要求和部署,我市结合实际,制订了《阳江市农村青年技能培训工程实施方案》。此项工程的实施,是推进我市城乡统筹发展和区域协调发展,构建和谐阳江,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举措;是加快我市工业化、城市化、现代化进程的迫切需要;是实施劳务扶贫,培养技能型劳动者,积极有效解决“三农”问题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途径。各级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认真组织实施这项关系全局的重大战略工程。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按照我市《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订相应的阶段性目标任务、具体措施和实施办法。《实施方案》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劳动保障局反映。
二○○六年八月三十日
阳江市农村青年技能培训工程实施方案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六年八月十一日)
根据省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广东省百万农村青年技能培训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06〕23号)的精神,结合我市农村富余劳动力人数、结构状况及文化技能水平的实际,为加快我市农村青年技能培训工程进度,推动我市农村富余劳动力战略性转移就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坚持城乡并重的就业方针,坚持培训与就业相结合、整体推进与重点扶持相结合、培训转移与发展就业服务和职业培训体系相结合的办法,坚持以适应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以及产业结构调整升级为需要的原则,从我市的实际出发,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稳步推进我市农村青年技能培训工程,推动农村劳动力由无技能到有技能、农到非农、农民到市民、贫困到富裕小康“四大转变”,为我市加快农民脱贫奔康和城乡经济社会协调稳定和谐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任务
目前,我市农村劳动力总量约为108万人,农村富余劳动力约69万人,已通过各种途径转移就业的农村劳动力约35万人,仍需转移就业的有34万人。
2005—2010年,全市将组织13万名农村富余劳动力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向非农产业转移本市农村富余劳动力30万人以上。结合我市年初制定的《“十一五”阳江市农村青年技能培训计划》,具体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05—2007年,每年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5万人以上,组织1.8万以上农村青年参加转移就业前职业技能培训,其中免费培训转移不少于1.4万人。
第二阶段:2008—2010年,每年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5万人以上,组织2.8万以上农村青年参加转移就业前职业技能培训,其中免费培训转移不少于2.3万人。
各级政府要积极支持农村青年技能培训工程的实施,在重点免费培训年人均收入1500元以下农村贫困户青年劳动力的基础上,逐步扩大免费培训的覆盖面,让更多的农村青年受惠。
三、目标要求
(一)确保培训转移效果。通过组织农村青年参加短、中、长期技能培训,重点组织2-3个月职业技能培训,加快提高我市农村青年劳动力的职业技能素质和市场就业竞争力,促进农村青年充分就业,顺利实现转移,力争培训后就业率不低于95%,农村青年免费培训考证通过率(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单项职业能力证书)不低于80%,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年回流率不高于20%。
(二)建立和完善培训就业服务体系。一是抓紧阳江市劳动力市场附楼的建设,争取2006年9月建成并投入使用,作为我市农村青年培训转移就业综合服务基地的临时使用场所;二是2007年底前建成延伸到镇的全省远程招聘网,健全劳务派遣组织体系,形成比较完善的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服务网络。三是进一步健全镇级劳动保障事务所机构、人员和设施,切实发挥事务所在培训就业服务体系中的桥梁纽带和组织作用。
四、主要措施
(一)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和运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工作目标责任制,为本计划的有效实施提供组织保障。
阳江市劳动保障局成立局长梁文同志为组长,莫国驱副局长、赖光富副局长、敖大良助理调研员为副组长,以培训、就业、职介、技能鉴定等科室领导为成员的“阳江市农村青年技能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市农村青年技能培训工作的规划、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劳动保障局内,办公室主任由敖大良同志兼任。各县(市、区)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将农村青年技能培训和转移就业工作纳入当地“十一五”发展规划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再就业目标考核内容之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各县(市、区)劳动保障局要结合实际制订本地区农村富余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年度计划,于每年2月初报市劳动保障局,确保我市农村青年技能培训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围绕本计划实施的各个环节,全面开展调查摸底,加快建立和完善本市农村劳动力资源信息库。
1、抓紧建立我市农村劳动力资源信息库基础台帐。各县(市、区)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抓紧组织镇(街道)、社区基层劳动保障机构按照《广东省街道(乡镇)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暂行规范》的要求,完成辖区内所有农村劳动力资源的入户调查工作,收集汇总调查表并录入“广东省基层劳动保障平台统计软件”。各县(市、区)劳动保障部门要全面掌握本地农村人口,农村劳动力与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基本情况,建立详细的农村劳动力个人信息数据库,并加强动态管理和更新,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和有效性,为全面、系统、有序地推进我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2、充分利用农村劳动力个人信息数据库做好学员培训的选送工作,确保培训生源。我市免费培训的对象以年人均纯收入1500元以下的农村贫困户青年劳动力为主。教育部门应积极配合劳动保障部门,主动提供每年未能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名单。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对贫困户的青年劳动力和未能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要单独造册,以便筛选确定每批受训人员的名单,提前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争取培训工作的主动权。
3、建立我市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情况信息台帐。一是用人单位在办理用工备案手续时,必须为招用人员分类填写《阳江市城镇劳动力调查表》、《阳江市农村劳动力资源调查表》、《外来就业人员情况调查表》,调查表的内容包括求职登记、就业(流动就业)状况、失业状况、享受就业服务和落实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情况、技能培训持证情况等。二是用人单位在为招用人员办理其它劳动保障有关手续时,必须提供本人相关调查表。三是劳动者进入劳动力市场进行求职登记、政策咨询、职业指导等职业介绍服务以及办理其它劳动保障业务时,必须提供本人的调查表。四是及时做好初、高中不再升学毕业生以及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信息调查录入工作。五是加强有关信息的规范化管理工作,通过各种渠道收集的信息,统一由市劳动保障局职业介绍服务中心管理。该中心要做好信息的分类、录入、动态跟踪以及劳动力市场供求信息定期评估工作,逐步实现“一次登记,全程服务”的目标,提高我市就业服务制度化、专业化、社会化水平。
(三)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为全面开展技能培训创造条件。
市技工学校和市劳动就业技术训练中心建立市级农村青年技能培训转移综合服务基地。加快阳江市技工学校和市劳动就业技术训练中心大楼的基建工程,争取市技工学校新校区2006年秋季投入使用和扩大招生,市劳动就业技术训练中心大楼于2006年9月竣工投入使用。各县(市、区)劳动就业技术训练中心作为基地的分支机构或分教点,与基地共同承担免费技能培训任务。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还应积极发动和选择有条件和教学质量较好的社会培训机构作为定点机构,承担部分免费培训任务。各级劳动保障局要加大资金投入,通过争取政府拨款、上级扶持、贴息贷款、社会(个人)投资等多种渠道筹集资金,发展职业技能培训事业,购置必需的教学设备。2006年底前要建成一个拥有标准教室5个以上、配置3套以上适应当地经济发展的主体专业设备的劳动就业技术训练中心,使基地、分教点、社会定点培训三级机构尽快具备教学、实习和生活设施完善,专业设置合理,师资水平较高,学员就业率达标等基本条件,确保培训工程顺利推进。
(四)建立培训与就业紧密结合的新机制,切实提高培训转移就业效果。
1、进一步完善企业用工需求情况申报制度。一是企业必须做好下一年度用工需求预测计划,在每年12月20日前填报《阳江市企业用工需求情况年度预测计划表》交劳动保障部门服务窗口。二是企业必须在每季度最后5天前对下一季度岗位空缺情况进行分析,填报《阳江市企业用工需求岗位空缺情况季报表》交劳动保障部门服务窗口。三是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根据当地的劳动力资源情况,做好劳动力市场供求信息评估分析工作,为有计划、多层次、多形式开展劳动力培训工作提供可靠的信息。四是企业在办理劳动保障业务时须提供相关报表。
2、狠抓培训质量,确保培训合格的技能人才。我市农村青年技能培训主要以2个月左右的短期培训为主,基地和各分教点要合理确定培训专业,设置的专业要兼顾培训对象意愿和企业岗位需求,合理确定教学课时和教学内容。按照省的要求,教学课时不少于45天和200个课时,其中理论教学课时占总课时30%以下,实操教学课时占70%以上,学员免费培训的合格率不得低于95%。
3、积极做好推荐就业工作。一是及时公布收集整理好的用工信息,充分利用这些信息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提供服务。并根据岗位要求,与用人单位签订培训输送农村青年的协议,组织开展“订单式”技能培训,提高培训后的就业率。二是按照省制定的工作目标抓紧建立远程见工系统。争取2006年底市级建立远程见工系统,2007年底前,各县(市、区)和街道(乡镇)建成远程见工系统,远程见工系统要纳入全市信息网络统筹建设,实现资源共享。经远程见工系统实现就业的农村青年比例不低于30%。三是积极探索和拓展劳务派遣业务。县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拟采取与企业直接联系,与用人单位合作等形式,不断拓展劳务派遣业务,建立劳务派遣组织,力争我市农村转移劳动力通过劳务派遣方式实现就业的比例不低于20%。四是恢复设立驻外劳务办事处。根据我市劳动力流量、流向加强宏观调控,为我市农村转移劳动力提供更加完善的公共就业服务。通过实行“订单式”培训、“基地化”运作、“一条龙”服务等一系列措施,切实提高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组织化程度和成功率,进一步做好推荐就业工作,同时解决我市农村劳动力流动就业社保关系转移难及在就业地参保难的问题。
(五)建立检查考评制度。
从2006年起,将我市农村青年技能培训转移就业工作纳入市再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考评体系,将我市每年的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县(市、区)和相关部门,层层建立工作目标责任制,确保目标任务的完成。市劳动保障局每年组织一次抽查、一次全面检查和一次分析评估,对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任务完成不好的单位或者部门给予严肃处理。各县(市、区)劳动保障部门对参加培训的学员要建立详细的个人档案,列明参训人员的姓名、年龄、性别、学历、培训机构、考核成绩、考证情况、就业单位等情况,详细记录农村青年劳动力的培训转移就业全过程,建立完整的培训转移就业台帐,为全市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就业提供优质服务。
(六)做好农村富余劳动力培训配套经费预算,确保我市农村富余劳动转移培训工作顺利开展。
从2006年起,各级政府要按照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的意见》(粤府〔2006〕3号)的要求,结合省下达的培训转移就业目标任务积极调整当地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辖区农村富余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工作的资金投入力度,并列入各级财政年度预算,确保我市农村富余劳动力免费技能培训鉴定和转移就业工作顺利开展。为增加我市农民收入,构建和谐阳江,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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